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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12.1.1 钢结构节点设计应根据结构的重要性、受力特点、荷载情况和工作环境等因素选用节点形式、材料与加工工艺。
12.1.2 节点设计应满足承载力极限状态要求,传力可靠,减少应力集中。
12.1.3 节点构造应符合结构计算假定,当构件在节点偏心相交时,尚应考虑局部弯矩的影响。
12.1.4 构造复杂的重要节点应通过有限元分析确定其承载力,并宜进行试验验证。
12.1.5 节点构造应便于制作、运输、安装、维护,防止积水、积尘,并应采取防腐与防火措施。
12.1.6 拼接节点应保证被连接构件的连续性。

条文说明
 
12.1.1 随着钢结构的迅速发展,节点的形式与复杂性也大大增加,本章给出了典型钢结构节点的设计原则与设计方法。
12.1.2 节点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其强度与刚度,应防止焊缝与螺栓等连接部位开裂引起节点失效,或节点变形过大造成结构内力重分配。
12.1.3 应通过合理的节点构造设计,使结构受力与计算简图中的刚接、铰接等假定相一致,节点传力应顺畅,尽量做到相邻构件的轴线交汇于一点。
12.1.4 本标准未明确给出设计方法的特殊节点应通过有限元分析确定其承载力。由于对节点安全性的影响因素很多,经验往往不足,故新型节点宜通过试验验证其承载力。当采用有限元法计算节点的承载力时,一般节点允许局部进入塑性,但应严格控制节点板件、侧壁的变形量。重要节点应保持弹性。
12.1.5 节点设计应考虑加工制作、交通运输、现场安装的简单便捷,便于使用维护,防止积水、积尘,并采取有效的防腐、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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